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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东】佛山市顺德区欧牌家具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、发布虚伪广告被罚款65760元

来源:开云手机app    发布时间:2023-11-23 13:58:11

  当事人出售的涉案产品(软体床)的查验测验状况与网页宣扬广告内容“真皮”、“接触面真皮”、“纳帕真皮”等不符,当事人该行为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“广告有以下景象之一的,为虚伪广告:(二)产品的功用、功用、产地、用处、质量、规范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出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或许服务的内容、提供者、方式、质量、价格、出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以及与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许诺等信息与实在的状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”所指的虚伪广告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“广告不得含有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诈骗、误导顾客。”的规则;当事人出售“软质泡沫聚合资料(回弹功用)”项目不符合产品履行规范QB/T 4190-2021的软体床,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行为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三十九条“出售者出售产品,不得掺杂、掺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。”的规则。应予处分,主张立案查询。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

  一、关于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行为,责令当事人立马中止出售不合格产品,并作出以下处分:1、罚款贰万伍仟柒佰陆拾元(¥25760);2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肆仟捌佰叁拾元(¥4830)。 二、关于当事人发布虚伪广告行为,责令当事人立马中止发布虚伪广告行为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分款肆万元(¥40000)。综上,罚没款算计70590元。